作者:樸華環保時間:2023-04-06
如果您想了解我們的產品,可以隨時撥打我公司的銷售熱線或點擊下方按鈕在線咨詢價格!
立即撥打電話享更多優惠:158-9013-7611
1、一類環境空氣質量功能區,如國家和省劃定的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和其它需要特別保護的地區,不得新建排氣筒(煙囪)。
2、排放同類污染物的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排氣筒(煙囪)(不論其是否屬同一生產設備),在不影響生產、技術上可行的條件下,應盡可能合并成一個排氣筒(煙囪)。
3、有組織排放廢氣的排氣筒(煙囪)高度應符合國家大氣污流物排放標準的有關規定,達不到規定要求的,或對排放廢氣進行進一步處理,或對排氣筒(煙囪)實施整治,
4、對有破損,漏風的排氣筒(煙囪)必須及時修復。
5、無組織排放有毒有害氣體的,凡有條件的,均應加裝引風裝置,進行收集,處理,改為有組織排放。新擴改項目,原則上不得設置無組織排放的設施。
6、排氣筒(煙囪)應設置便于采樣、監測的采樣口和采樣監測平臺,有凈化設施的,應在其進出口分別設置采樣口。
7、采樣孔,點數目和位置應按《固定污染源排氣中顆粒物測定與氣態污染物采樣方法》(GB/T16157-1996)和《污染源統一監測分析方法(廢氣部分)》([821城環監字第66號)的規定設置。
上一篇:明確不得通過驗收情形
下一篇:塑料廠廢氣處理工藝設計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