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樸華環保時間:2021-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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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河南發布關于對2021年重污染天氣重點行業績效評級企業實施動態管理的通知。詳情如下:
河南省生態環境廳辦公室關于對2021年重污染天氣重點行業績效評級企業實施動態管理的通知
各省轄市、濟源示范區生態環境局:
為進一步完善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清單,堅持“有進有出”動態調整機制,按照生態環境部《關于印發<重污染天氣重點行業績效分級級減排措施>補充說明的通知》(環辦便函〔2021〕341號)和河南省《關于做好2021年重點行業績效分級和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清單修訂工作的通知》(豫環文〔2021〕94號)要求,擬對申報2021年重污染天氣重點行業績效評級企業實施動態管理,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嚴格審核把關各地要充分利用好績效評級的重要抓手,鼓勵“先進”,鞭策“后進”,認真落實《河南省重污染天氣重點行業績效提升行動方案》有關要求,在專家對2021年重點行業績效分級第一、二、三批申報企業開展現場抽查復核后須“整改完善后復審”的,參照省廳做法,認真履職盡責,層層壓實責任,進一步規范培育推動企業“梯度達標”,將績效評級動態調整工作做實、做細,促進行業治理能力治理水平整體升級。
二、實施動態管理
各地要強化日常監督管理,加強企業誠信體系建設,對2019-2021年已被評為績效分級A、B級及績效引領性的企業,發現自評級以來存在環境違法行為受到行政處罰或構成犯罪的,在2021年10月份以來因超標排放、偷排偷放、污染治理設施不正常運行、未落實重污染天氣應急管控措施、違規進入國五以下車輛等違規行為多次被通報或被立案查處的,嚴格實施降級處理。
三、按時核查報送
各地要根據生態環境部《重污染天氣重點行業績效分級及減排措施補充說明的通知》和《河南省重污染重點行業應急減排措施制定技術指南(2021年修訂版)》《河南省重污染天氣通用行業應急減排措施制定技術指南(2021年修訂版)》要求,組織行業專家從嚴、從細、從實對申報2021年重點行業績效評級須“整改完善后復審”的企業開展現場核查工作,對完成整改并全面達到申報級別績效水平的企業,經市局主要領導分別在現場核查企業匯總表和企業專家審核意見表簽字(蓋章)后,于2022年1月5日前報省廳大氣處。省廳將根據各地上報結果組織相關處室(單位)及行業專家開展抽查復核。
2021年12月24日
主辦:大氣環境處 督辦:大氣環境處
河南省生態環境廳辦公室 2021年12月24日印發